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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老年学校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区县老年大学建设六项任务落实落地。
任务1:优化区域老年大学办学体系
鼓励区县参照济南老年人大学1+N+X办学模式,建强规范化、示范化老年大学,并结合实际适当开办分校、设立老年学校或教学点,全力扩大基层老年大学覆盖面。注重发挥区县老年大学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帮助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机构自办老年学校。力争十四五期间,推动基层老年学校建设实现一镇(街)一校,村(社区)老年学校或教学点布设符合实际需求。
任务2:创新基层老年学校举办形式
引导、指导办学主体依托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阵地和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实行嵌入式服务式办学;利用本地青少年宫、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服务资源,以及驻地院校、银行等企事业单位优势开展共享式共建式办学;借助开放大学、网上老年大学、广播电视、融媒体等平台实行远程式数网式办学;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寄宿式学养结合式办学;在乡村文化大院、广场实行讲堂式活动式办学。相近区域内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融合协作,开展联合办学,不断创新基层老年学校举办形式。
任务3:统筹用好场所、师资等各类办学资源
积极推动各类办学主体盘活有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和公益资金依法依规参与,为开办基层老年学校提供场所、设施,配备必要人力、物力。多渠道汇聚师资供给,充实完善同城老年大学师资库,鼓励支持区县老年大学安排或推荐师资下沉基层老年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充分挖掘本地人才资源;引入驻地院校专业教师、专家教授;汇聚农村地区特色文化传承人、能工巧匠、本土人才,建立草根讲师团。灵活运用各级远程教育网、网上老年大学、空中课堂等线上课程资源,为线下教学提供有益补充。
任务4:合理设置基层老年学校的教学专业和内容
坚持按需、据实设置课程专业和教学班级,相近区域内的老年学校之间可开展差异化教学课程设置,以实现教学资源互补,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具备场所设施、学员人数、师资等开班条件的情况下,适当开设特色专业短期班,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思政课与常规教学有机融合,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使学校成为党的思想宣传阵营和传播弘扬正能量的文化养老阵地。
任务5:规范基层老年学校的管理运行
坚持谁举办、谁管理、谁运行原则,积极指导帮助基层老年学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基层老年学校应当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课时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学员发放学习证明。依据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的基层老年学校,应当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有效促进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管理。
任务6:鼓励基层办学融入省会建设大格局
把基层老年学校的教学内容、学员活动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发展大局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引导老年学员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学员党员发挥骨干作用,当好示范者、引领者、实践者,运用所学知识技能、优势特长,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家庭、社区、社会,积极开展正能量活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本文标题:推进基层老年学校建设,济南明确6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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