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沈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将达到100%,沈阳健康养老产业专项基金正式设立,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达到4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供养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
居家养老
适时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
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方案》提出,到2023年,沈阳将全面达到已建成居住区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将建立区县(市)、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群体提供免费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同时,沈阳还将研究出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适时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到2022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失能老年人均能得到社区有效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养老机构
空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
《方案》提出,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支持公办养老机构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托养服务,空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收益主要用于兜底保障对象供养服务和提高护理人员薪酬水平。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减少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支持养老机构合理延伸服务范围,积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
农村养老
探索互助性养老服务
按照《方案》,沈阳将逐步扩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大力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落实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到2022年,确保至少50%的乡镇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机构。沈阳将利用3年时间,解决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涉及底线安全的设施设备问题。重点增强农村中心敬老院长期照护功能,推动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到2022年,支持每个涉农区、县(市)新建或改扩建1所区、县(市)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
服务人才
每年培训1000名养老服务人员
沈阳将加大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认定制度。到2025年,确保每年培训养老服务人员1000名。鼓励高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校或养老机构建设实训基地。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奖补激励政策,办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社区为老志愿服务试点,加快培育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在发展医养结合方面,沈阳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签约服务。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老年人为重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互联网+养老
开展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推进养老平台与公安、医疗、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建立动态完整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整合利用沈阳养老APP、沈阳养老服务网等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综合化智慧养老服务。开展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居家智能化助老设备。
未来目标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全覆盖
《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历史欠账全面补齐,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部完成,《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达标率100%,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达到50%,星级养老机构占比不低于80%,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全面建立。到2025年年底,区县(市)、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达到6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5%。
本文标题:沈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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